辽宁沈阳刑事律师网

sylvs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暴力犯罪 > 正文

沈阳刑事律师:一起伤人案件辨别故意伤害和过失致人重伤两罪

2010-12-05 10:38:29 来源:


沈阳刑事律师:一起伤人案件辨别故意伤害和过失致人重伤两罪

 

案情:2009425,陆某在一家钢材店里碰见李某,便向李某索要多年前欠债,后双方发生争执。期间,陆某将李某推倒在地并进行殴打,李某在反抗过程中将陆某的左眼打伤。经法医鉴定,陆某的伤情达到重伤等级。

争议:一种观点认为,李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,构成故意伤害罪;另一种观点认为,李某主观上不存在故意,应该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。

评析: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。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;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致使他人重伤的行为。两罪的显著区别在于主观方面前者是故意,后者是过失。本案中,陆某与李某因债务问题发生争执,陆某将李某推倒在地进行殴打,李某是出于反抗才向陆某面部打一拳,致使陆某左眼受伤致盲。李某的行为并非主动实施暴力,而是在受到殴打时反抗,其主观上应认定为过失,并非故意或间接放任该结果的发生。因此,李某的行为不应定为故意伤害罪,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(该文作者单位:扶绥县人民检察院) 

大家都在看

沈阳刑事律师:组织卖淫罪

[释义]本罪是指以招募、雇佣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等手段,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。[刑法条文]  &n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